首頁 > 長照2.0政策
誰可以申請?
有以下狀況的人,
都可以向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喔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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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5歲以上獨居老人、衰弱老人
65歲以上獨居或提不起勁、體重減輕或是下肢活動緩慢無力的老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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失能者
失去生活自理能力,如行動不便、需要協助吃飯、上廁所、洗澡、平地走動和穿脫衣褲等的65歲以上老人、55歲以上原住民、不分年齡的身心障礙者(領有身心障礙證明或手冊的失能者)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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50歲以上失智者
表達能力降低、記憶力下降、睡眠障礙、產生幻覺等疑似失智症狀,或確診為失智症。
有以上狀況的人,都可以撥打長照服務專線或向各縣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提出申請,家庭照顧者,也是長照服務的對象!

他們在家中照顧失能(智)者,擔負主要照顧工作,壓力及負荷不是一般人可以想像,可能的情境如下: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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身體 無法休息、睡眠中斷、照顧傷害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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心理 焦慮、挫折感、憂鬱等複雜情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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工作 蠟燭兩頭燒,被迫辭去工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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家庭關係 家庭關係不睦,照顧方式上意見相左、分工不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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社交 沒有個人時間,斷了親友往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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經濟 缺乏收入,影響老年退休金